2012年1月27日 星期五

好書周年慶:天生就會跑 BORN TO RUN

「在運動位階的排列上,大部分徑賽教練都認為超馬與大胃王比賽、性虐待遊戲等活動地位相當」-- 克里斯多福.麥杜格






作者:克里斯多福.麥杜格
出版社:木馬出版
購入時間:2011.1.27



因為自己很愛跑步於是在一個機緣下買了這一本書,剛開始覺得好像是一本風花雪月的雜記,後來認真一看不得了,裡面所寫的內容除了告訴我們怎麼跑步外,還說了一堆我這輩子都不知道的故事。

回頭看這一本書已經買了一年了,由衷推薦給喜歡跑步的所有男男女女,裡面利用說故事的方式解釋了到底人類適不適合跑步,還把超馬這一個可怕的運動很詳盡的介紹,也揭穿了運動大廠生產慢跑鞋一些不為人知的黑暗面,我很喜歡這本書,就節錄書中有趣的部分跟大家分享

任何預防措施都無法阻止跑步對腿部的浩劫,你大可掏錢買鞋跟裝有金屬彈簧圈的跑鞋,或是買一雙利用微晶片調整氣墊的慢跑鞋,但是過去30幾年來,受傷數字一點也沒有下降過。要說實話的話,反而還有緩慢上升的趨勢,例如阿基里斯腱斷裂的比率就增加了百分之十。

跑步結合了人類最本能的兩種衝動:恐懼與愉悅。我們在害怕的時候奔跑,也在狂喜時奔跑。

英國跑步名將羅傑.班尼斯特說:「在非洲,每天早上都有瞪羚醒來,知道自己必須跑得比最快的獅子還快,否則就會被吃掉。每天早上也有獅子醒來,知道自己一定要跑得比最慢的瞪羚還快,否則就會餓死。不管你是獅子還是瞪羚,每天太陽一出來,你最好趕快開始跑。」

史上最會跑的族人:塔拉烏馬拉族的確非常神秘。事實上,就連這個族名也只是個假名。他們真正的名字是拉拉穆里 Raramuri ,意為奔跑的一族。至於塔拉烏馬拉這個名字,則是不懂他們語言的西班牙征服者所發明。

作者卡斯塔尼達在一九六0年代寫下廣受歡迎的「巫士唐望」系列書籍,其中具有驚人智慧與耐力的墨西哥巫師幾乎可以確定就是塔拉烏馬拉人

全美最要命的超馬舉辦地里德維爾高踞科羅拉多落磯山脈兩英里處,是北美最高的城市,一年中許多時候它也是最冷的城市,氣溫冷低到連消防隊過去在冬天無法敲鐘開道,因為鑄鐘的金屬在極低溫下會被敲碎。

里德維爾的舉辦的不是馬拉松,而是怪物的比賽。想試試這一個怪物的比賽有多難受嗎?先將波士頓馬拉松賽來回跑個兩遍,全程記得嘴裡塞上襪子,然後再一股作氣爬上落磯山脈的派克斯峰。
完成了嗎?
很好。現在從頭再來一遍,這次記得蒙上眼睛
這大概就是里德維爾百英里賽的難度:全程相當於四趟馬拉松,其中一半必須在黑暗中進行,中間還得兩度攀登高達二千六百呎的山峰。
這一個死寂的小鎮只有在比賽當天鎮上旅館床位和急診病床才會同時客滿

「人不是因為衰老才停止跑步,而是停止跑步才衰老」---普西迪怪物

根據統計報告,選手在19歲開始速度越來越快,跑得最快的年齡是27歲。過了27歲選手速度開始下降,那問題來了要退度多久你的速度才會回到19歲時的水準

2008年間,<<跑者世界>>雜誌更作出令人震驚的告白。過去他們一直在無意間誤導讀者,建議患有足底筋膜炎的跑者購買矯正鞋。「但近年來研究顯示,所謂的加強穩定鞋並不能舒緩足底筋膜炎,甚至有可能導致症狀惡化。」

<<終極跑步>>的編輯唐恩.艾利森曾如此斷言:「談到百英里賽跑或更長距離的比賽,歷史上沒有人比得上史考特。就算說他是古往今來最偉大的超馬跑者恐怕也不為過。他的才能足以勝過所有可以相提並論的對手。」

史考特成為超馬界最亮眼的一顆明星時,正是這種比賽開始變得熱門的時候,跑者迪恩.卡納澤斯開始脫掉上衣為雜誌拍攝封面,在電視節目「大衛.賴特曼秀」上面大談自己一跑250英里,還一邊用手機訂Pizza的經驗。
再瞧瞧潘蕾得這位跑者,當迪恩一宣布自己準備挑戰300英里長程,她馬上跑了301英里,為自己贏得在「大衛.賴特曼秀」上面露臉的機會,出版社也找她出書。最後,媒體竟拿迪恩和潘蕾得兩人來大做文章,刊出一條有史以來最聳動的雜誌標題:「死亡運動路:絕望主婦追殺超級型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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